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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劲松:价格面前人人平等——兼论当前的房价争议 | |
| 作者:陈劲松 文章来源:本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9 | |
| 有关房价的争议有几个特点:一是房价低时无争议,房价高时有争议;二是房价合理性的争议是贯彻始终的焦点,属于市场范围内的争议;三是市场制度本身的争议,认为市场本身有问题,这属于市场范围外的争议,当然所有以上争议的焦点是价格。 这使我想起了我国的高考制度,前几年也是备受争议的,争议的焦点虽然也五花八门,比如“高分低能”、“不全面发展”、“与素质教育冲突”、“加重中小学生的负担”等等,大家争议的范围都没有离开高考制度的范围内,比如“3+X”之类的改革。虽然也有人提出干脆取消“高考”,但没人当真,因为大家都知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高考制度的核心价值的极端重要性。大家都知道如果放弃这一原则,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替代原则。当然,我们如此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是源于毛主席他老人家的伟大试错,想当年不是以“分数”为唯一标准,而是以“政治思想”、“出身”、“才艺”、“手上老茧”、“文章创新”(反潮流)……等等综合标准来录取,中国人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整整一代人都给他耽误了。 我觉得价格的公平与高考分数的公平是同一种,即在价格面前人人平等。价格只有这一种公平,而且是唯一的公平,这一点也与高考分数相似,它们都不能解决以下的“公平”: i.起点公平——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与边远穷困山区教育水平低、高考处于竞争弱势; ii.浮动公平——豪宅价格上升过快之类与清华大学分数线上升,或某类型物业下降过快与某高校降低分数线所带来的人的不满意; iii.结果公平——人人都拥有住房,而且是都差不多的质量,和人人都上大学,都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我觉得让房价解决以上三个公平问题完全是南辕北辙,目前有关房价的争议就是想让“房价”太沉重,反而会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比如深圳今年房价上涨比较厉害,即所谓的“房价问题突出”,仔细研究一下,这个房价问题是什么问题就非常的必要。深圳中低收入者买房困难是不是核心问题?如果是,我们知道目前各大城市正经历着快速城市化,人口在向大城市移民,新移民成为大城市居民的标志是不是拥有自己的住房?如果是,那么深圳市政府怎么满足日益增长的对深圳有住房要求的四面八方来的人的愿望呢? 一种办法就是像人们呼吁的那样人为打压房价,让房价低到人人买得起,尤其是刚来深圳和想来深圳的人都买得起。这当然挺好,可是深圳有没有这个能力和资源呢? 另一种办法就是放弃“价格”要素,既然没有资源和能力满足所有的人,那么应该满足那些最希望拥有住房的人,当然这个想法也不错,关键问题是怎样筛选这些人呢? 当我们抛弃“价格”要素,或给“价格”人为地限制之后,无论我们怎么定房子分配的标准——学历、资历、户口、政治、帅气、来源地……都会带来比“价格选择”还多的人为不公平,这一点是完全不用论证的常识。 我倒不是觉得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本身已经很完善了,比如物业税迟迟不开征就会带来拥有很多住房的人和没有房子的人之间的不公平,拥有多套房子的人应该在日常的拥有过程中多交税,这几乎是国际通行的调节手段,我们避而不用,反而在“价格”上猛着折腾,这让人感觉我们对于市场的理解太浅了。 市场经济好不好,这是有争议的问题,但一个国家的根本配制资源的制度里面找不出比市场经济更好的制度,这在国际上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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